一、什么是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?
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,由我驻外使(领)馆教育(文化)处(组)出具的证明材料,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、落户、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。
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共三联,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,其他单位可查验原件,收存复印件,不得收取原件;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汽车,将由海关收取;第三联由我驻该国大使馆教育处存查。
大使馆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是一项免费服务业务,不收取任何费用(文件寄送费不算)。
留学身份包括高级访问学者,访问学者,博士后,博士生,硕士生,本科生,大专生,其他留学人员。
二、获得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的条件
1、持中国国籍;
2、持有效的访问/学生签证;
3、申请者进修或从事科研的机构为教育部认可;
4、在该国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(根据出入境记录)。
清华园斯坦福大学的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目前二期班招生已满,三期班已经在申报资料。